以案说法
“心动就行动”?遂昌一男子偷窃花岗岩石材、光缆用于铺设茶山台阶和搭设葡萄架,获刑!
时间:2020-08-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偷窃小城镇建设工程石材铺设自家茶叶山的台阶、偷窃光缆搭设葡萄架……近日,由遂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吴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爱占便宜的吴某某受到法律的惩处。

 “我好后悔,我以为拿点东西没什么,不被人看到就行,就算被人发现还回去就没事的,没想到这是犯罪的,现在检察官已经向我详细普及了这类法律知识。经过这次教训,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以后一定多了解法律知识,也把这个教训告诉我的亲朋好友们。”吴某某收到判决后悔恨地说道,表示今后一定认真悔改。

2018年7月,遂昌县石练镇正开展小城镇建设,在建设五雷街两侧的人行道。7月的一天早上,吴某某路过该路段,看到负责施工的某建工集团把用于铺设人行道的石材堆放在五雷街的两侧。看到这些石材,吴某某“心动”了,觉得这些石材很适合拿去铺设自家茶叶山上的台阶。

“心动就行动”,吴某某随即搬运了十余块石材到自己面包车的后备箱里,运到自家茶叶山上去。此后,吴某某多次在早上八点左右去茶叶山干活时,到五雷街搬运石材到自家茶叶山上去铺设台阶。至案发,共窃得某建工公司放置在道路两侧用于小城镇改造的花岗岩、平石、花坛压顶石、侧石、人行道板砖、人行道盲道砖等各类石材78块。经认定,被盗石材价格为人民币5723元。

2018年10月份的一天,还是在石练镇五雷街,吴某某看到有几卷光缆线堆放在路边,其中一卷新的。吴某某觉得这个光缆线拿去给自家种植的葡萄搭设葡萄架很好,又一次“心动”了,就把那卷新的光缆线搬上了面包车后备箱,运到茶叶山上去。经认定,吴某某所窃的光缆线长1150米,市场价格为3910元。

2019年7月23日,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吴某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被盗花岗岩石材和光缆线被追回并发还某建工公司。吴某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2020年4月1日,遂昌县检察院以吴某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遂昌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计价值9633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盗物品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遂昌县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因“一时贪念”、“顺手牵羊”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例数不胜数,本案中吴某某为自身贪念,觉得物品适合自己用,多次“顺手牵羊”盗窃花岗岩石材和光缆,以为自己“顺手牵羊”拿点东西,不会被人发现,也不可能构成犯罪。结果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最终被判刑。勤俭节约是美德,但靠小偷小摸他人的财物,得不偿失。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切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否则你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大家能够敬畏法律、慎言慎行,不要以身试法。

浙公网安备 33112302000089号

浙ICP备20028491号-1 版权所有: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