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6-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具体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5、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6、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0、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09.1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86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单位预算压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6.7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7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32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9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07万元,占76.26%;项目支出449.15万元,占23.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9.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26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单位预算压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7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奖金的增加,刚性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2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554.1万元,占84.8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72万元,占6.7%;卫生健康(类)支出67.3万元,占3.6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2.77万元,占4.5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奖金的增加,刚性支出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按时足额使用完毕。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奖金的增加,刚性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28.4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在建项目,款项尚未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圆满完成当年公益诉讼各项任务,经费足额使用完毕。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司法救助经费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值班律师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5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社保征收费率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社保征收费率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4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人员退休,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社保征收费率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社保征收费率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9.0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3.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9%。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07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政府信息化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0.32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2万元,主要原因是:1)追加桌面云项目;2)更新车辆一辆。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追加桌面云项目;2)更新车辆一辆。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03万元,支出决算为54.18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车辆更新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77万元,占53.0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0.61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导致维修费用增加及当年更新车辆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占46.91%,与2018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保持力行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接待文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8.53万元,支出决算为28.77万元,完成预算的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车辆更新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继续保持力行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接待文件执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84批次,累计2,52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支出。接待2,524人次,28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遂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2%。组织对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政府信息化投资项目等两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3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装备经费(省补)”“公益诉讼”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各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总执行率达到98.9%,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绩效目标设置的综合性不够。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装备经费(省补)及司法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装备经费(省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万元,执行数为10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设完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1套(检委会会议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案件讨论会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虚拟化、主体信息和承载介质数字化,将多种信息化技术融入会议的各个环节;二是根据省院文件要求,2019年度我院建设完成桌面虚拟化项目,用于检察工作网办案使用,进一步提供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搭建的基础,同时完善了一体化办案系统;三是我院与专业网络运维公司签订运维合同,具体负责开展对全院网络及系统的维护工作,同时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执行率没有达到100%;二是年初绩效目标设置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项目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在综合考虑各个因素的情况下,能更准确的设置绩效目标。

司法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二是救助案件回访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司法救助的不确定性较大,无法准确估计下年的案件数;二是要在保案件数的基础上,保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多方讨论,尽可能准确的估计下年的案件数;二是继续保持救助案件的回访率100%,保证救助质量。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决算中反映公益诉讼项目部门评价项目绩效结果。

项目基本概况:根据高检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有关准备工作》、《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设立公益诉讼项目。该项目立项是为保证我院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主要用于我院公益诉讼业务相关的各项开支。

项目绩效状况分析:项目年初绩效目标为:(1)办案数量不少于10件;(2)省市级以上录用宣传文章、信息至少1篇;(3)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回复率打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60%;(4)举报中心运行规范、成效显著。2019年度,公益诉讼经费项目执行情况良好。预算执行率为100%,并超额完成绩效目标。实际办案数量为目标数量的10倍,实际被省市级以上录用的宣传文章、信息为目标数量的4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发现案源线索数量不多,工作的主动性不够。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3.71万元,下降70.34%,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数不够精准,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2)大力压缩不必要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6表).pdf

收入决算表(分单位)(公开02表).pdf

收入决算表(分科目)(公开03表).pdf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pdf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10表).pdf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pdf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pdf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pdf

支出决算表(分单位)(公开04表).pdf

支出决算表(分科目)(公开05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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