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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警大会学习传达县人大《决定》精神
时间:2022-11-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遂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遂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远明就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提出要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叶大利宣读《决定》文件。

会议指出,《决定》的出台,是人大层面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对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坚持学思践悟,推动《决定》落地生效。深刻领会《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在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中共中央《意见》、省委《若干意见》、最高检《意见》、省人大《决定》等系列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吃透《决定》蕴含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责定位、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决定》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要坚持能动履职,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对标对表《决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迭代升级府检联席会议,深化法律监督;继续深化员额检察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深入挖掘监督线索;持续深化除险保安工作,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推动诉源治理;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设立驻企检察工作室,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数字检察,努力打造更多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数字检察标志性成果。

会议强调,要坚持协作配合,凝聚各方落实合力。牢牢把握《决定》出台的有利契机,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努力配合、推动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落实好《决定》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决定》关于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攻坚突破信息壁垒,进一步促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实质落地;加强与县人大的联系配合,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在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联络点(室),完善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衔接机制,探索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检察建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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