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开荒不慎引发山场失火,公益诉讼督促当事人补植树苗8460株
时间:2024-03-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种杉树间距要2米以上”“树苗不要直接种到坑底,下雨时容易积水导致树苗死亡,种时要把树苗往上提一下,然后围土成小包”……3月12日植树节当天上午,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协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专家来到遂昌县某村失火山场,实地查看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补植复绿情况。现场,林业专家对当事人王某及其雇佣人员就种树时的注意事项进行强调,并进行示范。

“就一念之差,你现在不但被判刑了,还要费那么多精力去补种树,是不是得不偿失”“这个树不是种了就行,你还要养护好,对成活率和树木成长情况都是有要求的”……检察官借此机会对当事人王某再次进行针对性释法说理,并对王某后期的养护责任进行强调。

“是我不懂法,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只要小心点,烧烧草没什么事的,这次教训让我深刻认识到错误。我一定会把这些树种好管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犯下的错误。”王某这样说道。

2023年3月,王某在其位于遂昌县某村山坡处的田中开荒除草,烧杂草时,火势不慎蔓延至周边山场,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山场林地面积总计 272.7 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2023年8月15日,经遂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王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山场失火烧毁林木植被,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削弱了森林制造氧气、净化空气的功能,会造成生态失衡,引发水土流失。王某未对遭到破坏的山场生态环境采取修复措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的状态。

2023年7月,遂昌县检察院对本案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并委托林业专家出具生态功能修复评估意见。经评估,部分过火林地受损程度较轻,可采取封山育林、自然恢复方式修复其生态功能。剩余的141亩林地受损严重,需采用补植苗木方式进行生态功能修复,根据“适地适树”原则,应补植速生树种,尽快提高林木郁闭度。故需人工补植树苗8460株,折合生态功能修复费用共计88830元。

2023年9月,遂昌县检察院将王某失火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移送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1月,经丽水市中级法院审理,本案以调解结案,被告王某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8460株树苗的补植工作。

据了解,王某植树节后会继续雇人种植,直至完成全部8460株的补植工作。后续,相关单位还将对补植复绿中的补植情况、各阶段成活率、成长等情况开展分阶段验收。

 林业专家对王某等人就种树时的注意事项进行强调并示范

补植复绿现场

浙公网安备 33112302000089号

浙ICP备20028491号-1 版权所有: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