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
遂昌县检察院探索“集中委托修复”模式三位一体打造“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
时间:2018-08-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8月14日下午,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和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举行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共建签约仪式。


近年来,遂昌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各个环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此次双方合作探索共建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正值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丽水之赞”102字指示精神之际,既是对市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号召的响应,也是生态司法保护的一次再学习、再动员、再出发。


合作立足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乡镇十七行政村生态核心区块,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合力打造专业修复、协作办案、联合教育 “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


一、集中委托,打造生态环境修复“新模式”。


在办理生态案件中,对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或修复后有结余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集中委托九龙山管理局在九龙山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环境专业修复,并切实突出修复项目专业化、资金使用透明化、程序实施规范化、成果验收科学化“四个属性”,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加强协作,打好打击违法行为“组合拳”。


在九龙山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充分发挥九龙山管理局生态环境监管及检察官办公室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发现、快速反应、监督协作、联席会议、风险预警“五项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


三、整合资源,构建生态法治教育“防护墙”。


梳理一批典型案例、共建一支联合宣讲队、设立一个检察展览区、打造一条宣教长廊、开展一次巡回审判、形成一篇预防报告,搭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六大载体”,营造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浙公网安备 33112302000089号

浙ICP备20028491号-1 版权所有: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