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
时间:2022-07-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13 在遂昌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易远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 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密围绕中心,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使命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工作的结合点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

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持续发力。依法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708人,依法批准逮捕4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57人,审结1727人,其中依法提起公诉1569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出台《关于优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八条规定》。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27人,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0人,提起公诉61人。加强“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引导侦查机关查获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2亿元。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3条,成案4条。期间,1篇涉黑案件补充侦查提纲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优秀文书,1起涉黑案件被评为全省刑事检察精品案例;院扫黑办、1名干警被丽水市人民政府嘉奖稳妥处置化解风险矛盾,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4人、起诉10人,守好群众“钱袋子”。

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积极作为。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的服务实践中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78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给予从轻从宽处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23人,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办理的1起企业员工挪用资金案,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举办检企座谈会5检察长带头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30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个,切实畅通民企司法诉求渠道

在保障疫情防控中强化担当。提供志愿服务180余次;多次走访企业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并送上防疫用品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保护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紧盯疫情防控期间外卖配送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一名企业负责人,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所在企业为本地医疗机构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等情况,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该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坚守初心使命,在践行为民司法中作出更多贡献

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

保障民生民利,让群众更安心。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439人,深入推进“断卡”行动,突出惩治电信网络犯罪46人。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监督6次,制发检察建议25份,有关部门均整改到位。全力守护“绿水青山”。起诉污染环境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49人。与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建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账户,出台赔偿金管理办法。

畅通服务渠道,让群众更舒心。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设立12309检察服务“千村”联络站,积极开展“下沉式”检察服务着力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借助村官乡贤、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专业调解委员会等力量共同参与调解100余件。以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化解矛盾。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件,化解10年以上信访积案4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让群众更放心。积极打造并持续擦亮“鲁冰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通过推进帮扶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成立少年检察官学校开展普法等举措,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性司法和困境关爱齐头并进;联合11部门发布《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共同宣言》,凝聚全社会力量支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检察保护。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全县中小学校建立“预防学生性侵害”联络员制度推动建立校园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收到并移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线索4条,均已被公安机关查处。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8人、起诉17最大限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相对不起诉28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工作室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银奖50余项荣誉;工作室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加快转型发展中实现提质增效

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更新理念,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233人、不起诉188人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30件均被采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2.6%。监督立案24人、撤案27人,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犯,其中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提出抗诉9件。

回应关切,确保民事检察精准发力。深入开展生效裁判结果监督,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积极排查犯罪线索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0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移送犯罪线索2条,4名涉案人员被处以刑罚。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1件。积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涉不动产查封等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立足职能,推进行政检察做细做实。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6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9件检察建议均得到相关部门采纳。联合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履职到位联合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行政执法领域府检协作监督。联合县法院、司法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聚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案件9件。在全省首次实现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行政监督,办理1起对邻县法院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

主动出击,推动公益诉讼行稳致远。201771日全国人大立法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14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办理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先予执行案件,入选全省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深挖等外案件线索,针对县城盲道被侵占、窨井盖破损等现象,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积极开展垦造耕地生态修复、“守古树、护名木”、非法采砂整治等专项监督,推动退耕还林近300亩;促成三株树被省林业厅认定为名木强化“外脑支持”,建立专家人才库聘请16生态领域专家作为成员,参与14件案件的生态损害修复评估工作。

四、坚持党建统领,在夯实基层基础中展现队伍风貌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干警将初心使命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机关第二支部更名为鲁冰花支部,积极打造“鲁冰花”党建品牌,连续两年在全县党建品牌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坚持业务立检不停歇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中检网等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00余人次。积极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五年来,32篇理论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在检察系统权威知名期刊上发表7篇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案件质量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五年来,3名干警入选国家级、省级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办案骨干

坚持从严治检不松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干警学习纪律法规,引导干警强化纪律意识、坚守职业良知、永葆清廉本色。首推执纪监督员制度持续推进,实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协同监督责任“三责同向,精准发力”,尽力消除内部监督死角。全力建设清廉机关。打造廉政文化廊,开辟清廉书吧、清廉朗读室,提供廉政书籍200余册,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清声廉语新风尚”栏目。

坚持改革强检不止步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执行入额遴选标准,建立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办案终身负责制。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完成职能转化、人员转隶等工作,加强办案衔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4人。

五、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开公正司法中树立检察形象

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每月报送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各类文书文件,五年来共报送528份,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县人大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虚心接受评议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到位。以政协专项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等形式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1次。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998件、法律文书1063份,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把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百年的光荣使命转化为催人奋进的奋斗目标。

一是服务中心有新举措。主动融入县域发展格局,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双招双引”营商环境暨助力“天工之城”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天工之检察工作室,办理督促保护仙侠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首创“数字化巡检+志愿观察员”工作模式,治理恢复受污染或占用水域近300亩,案件入选全省十大“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府检联合监督机制作用,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排除民族中学后山渣土滑坡地质隐患;推动开展全县工程渣土违法倾倒专项治理,整治点位4处。

二是服务群众有新路径。制定出台员额检察官联系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实现联系工作20个乡镇(街道)全覆盖,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开展革命文物修缮监督等民生实事法律监督4件。办理的门阵国共合作抗日和谈纪念碑亭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入选全省人民监督员十大优秀案(事)例。切实做好降低诉前羁押率试点工作 减少社会对抗、缓解社会矛盾。联合县公安、法院、司法出台《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把好捕前介入、捕时审查、捕后跟踪三道关口,降低诉前羁押率成效初显,经验材料得到省检察院推广转发。

三是数字化改革有新突破。围绕检察业务需求,创建数字检察项目3个。建设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探索检察数字化巡检模式。建设“鲁冰花”云课堂,对接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搭建直播课堂模块内容。建设政法一体化系统简案快办模块,以信息化辅助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办理。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成效。沉浸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推出“学党史跟党走”“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等专栏,开展“读党史、忆初心”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各类现场教学活动。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三大主题”,立足“三个环节”,严肃整治六大顽瘴痼疾。深化检校合作,与浙江师范大学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达成共识目前浙师大法政学院在院建立实习基地院班子成员受邀前往授课,受到学生一致好评。强化人才培养。制作职务职级晋升时间表,形成个人能力分布图,激发队伍干事创业动力。

五年来,县检察院共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荣誉5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省级荣誉40全市“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市级荣誉5813件案事例入选市级以上精品(典型)案事例。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检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有待更加精准。二是办案质效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与相关司法机关及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有待进一步突破。对此,我们将全力攻坚、着力解决,力求取得新突破。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2022年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模范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厉行“丽水之干”,全面服务保障“生态工业、数字科创、新型城镇化”三大发展主平台建设,勇担建设“重要窗口”、迈向“共同富裕”新使命,为推动我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准工作前进方向。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律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治“四风”,确保问题不反弹。继续抓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定不移顾大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践行“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聚焦聚力高质量绿色发展,围绕县委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创新创造迈上新台阶、生态文明开辟新境界、城乡品质彰显新魅力、开放合作拓展新空间、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等具体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落脚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改革创新谋发展,持续深耕监督主业。积极探索“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新路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制度机制,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加强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平台建设。做实行政检察。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拓展案件监督范围,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落实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提升民事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强化诉前和解和支持起诉,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理。高效推进数字化改革。坚持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更多更优质数字检察产品为擦亮遂昌“省级数字经济发展试验区”这一金字招牌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创先争优重自强,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模范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立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推进青年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案件质量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2022年,县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发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履行检察职能,为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检察保障。落实府检联合监督机制,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开展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建设高效法治政府筑牢根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信访等部门联系沟通,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中发挥作用,助力平安遂昌、法治遂昌建设。

二是强化法治自觉,更加精准高效践行司法为民发挥“天工之城”检察工作室作用,运用公益诉讼数字化巡检等载体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打击力度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继续落实员额检察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强化检察自觉,更加尽心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监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听取意见规范化有关制度,进一步降低“案-件比”、轻刑起诉率,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加强与公安、法院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立案、调查处置等衔接;重点关注民生领域民事诉讼监督,发挥职能助力农民工讨薪。继续强化府院检联动协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上新台阶。深化行政诉讼监督,探索实践与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行政审判制度相适应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深化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持续构建完善公益诉讼数字化巡检模式、推进浙西南革命老区“红绿融合”公益保护、深化九龙山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聚焦数字化改革要求,继续推进政法一体化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迭代升级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助力生态文明美丽大花园建设;以“鲁冰花”云课堂为起点,探索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数字平台。

强化行动自觉,更加奋发有为展现检察风采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践行初心使命持续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检察权运行规范有序。落实检察官绩效考评制度,强化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储备,切实增强干事创业动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遂检铁军。

昂首新征程,扬帆正当时。各位代表,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真抓实干,为加快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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