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听 证 公 告
时间:2021-04-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规定,本院决定对遂昌门阵国共合作抗日和谈纪念碑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公开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4月30日10时

二、听证会地点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二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会案由

遂昌门阵国共合作抗日和谈纪念碑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案件当事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携带身份证到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遂昌县平昌路278号)第二检察部报名。

联系人:刘征羽 ;联系电话:0578-8180837。

特此公告。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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