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鲁冰花
丽水市平安丽姐之“十大检察官”榜单
时间:2022-01-14 来源:丽水妇联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丽姐”品牌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平安丽姐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基层治理重要窗口”贡献巾帼力量。丽水市妇联在全市平安丽姐队伍中选树“十大平安丽姐网格员”“十大平安丽姐调解员”“十大平安丽姐心理咨询师”“十大平安丽姐法官”“十大丽姐检察官”“十大平安丽姐律师”“十大平安丽姐爱心大使”“十大平安丽姐团队”。这期公布“平安丽姐之十大检察官”上榜名单。

 

樊婧婧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她是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并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参与制定全省首份《加强被性侵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施意见》,负责起草多个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参与办理沈某等12人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李某夫妇撤销监护权案等多个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撰写调研文章获全省未成年人司法研究成果二等奖。以动画形式创作未成年人法治网课,获评全省精品网课和全省“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展播优秀作品。自编自录“假期安全儿歌”被检察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等多家媒体转载。以电影《少年的你》为切入口,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巡回宣讲,受众5000余人。

郑茂芬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第四部主任。她参与办理的三件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案件,连续三年被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她提起公诉性侵案件2753人,对4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其中,一例案件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涉未监督十大优秀案件之一,被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精品案件。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别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网络犯罪等主题的法治教育,共组织开展法治宣讲60余场次,覆盖人数达25000余人。

林晶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她从事检察工作11年,始终坚持维护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带领团队创办“栀子花”未检工作室,被评为丽水市首批“亲青帮”优秀服务组织;牵头建立的未成年观护帮教基地被评为浙江省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优秀基地;“栀子花”未检护苗行动项目获丽水市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小园丁志愿服务项目优胜奖。她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获评浙江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丽水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优秀辩手、丽水市最美公务员、丽水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尹亚丽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她共计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60余件,并对7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积极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其中办理的支持起诉撤销李某某、周某某监护资格一案获评2019年度丽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精品案例。她还牵头成立青田县人民检察院青苹果工作室,共计开展法治宣讲50余场次,为侨乡子女提供法治关怀,护航侨乡子女健康成长。

叶苏晴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她带领科室全体女检察官投身建设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中心,将全县未成年人分成“红橙黄绿”四个等级进行监督干预帮教,该项目被评为2021年度丽水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培育项目。她办理各类刑事检察案件300余件,被评为丽水市第九届优秀公诉人,被丽水市人民政府给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她办理的黄某某挪用公款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职务犯罪精品案件,张某某妨害安全驾驶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刘丽妫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屏都检察室主任。她积极履行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诉讼维权、法律宣传等职责。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她用心用情用法积极呵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致力于办好每个案件,关爱每个案件中的孩子。在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她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防范侵害等方面工作。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她是“爱.相随--青岚工作室”负责人,是团县委宣讲团成员、“政策宣讲进村(居)讲师团”受聘讲师,共参与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活动100余场。她累计推出校园暴力、防诈骗、防性侵等主题微课17期。她针对暑期留守儿童安全事故高发的情况,开展暑期“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宣传会,培训支教点大学生40余人,向2000余名留守儿童宣传预防性侵、预防被拐骗等常见的自救知识。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遂昌县检察院机关妇联主席,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她和鲁冰花工作室成员以“一对多”扇面结对方式,与71名困境未成年人形成长期帮扶关系,上门走访200余次,开展心理疏导、提供法律帮助。获得2019年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金奖、2020年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与妇联等部门共同建立发现报告、救助保护等7项联合协作机制,构建“1+N”涉案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成立全国首家“少年检察官”学校,进行法治教育和价值引导,自主编发法治宣传读本,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她办理雷某某妨害公务案后,对其年迈的母亲和三个未成年的子女开展系列救助,精准帮扶,该案例于2018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她还推动全市首例跨省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涉案的未成年学生在“家门口”接受考察,在考察期满被决定不起诉后考上心仪的大学。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她进入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至今近15年,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她凭着执着的信念和热情,向书本、向前辈不断的学习,钻研业务能力,提高办案水平。在办案中特别注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除依法惩治犯罪嫌疑人外,还积极为家境困难的被害人家庭申请法律援助,缓解被害人的困境,抚慰被害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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