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推动烈士陵园保护
时间:2023-04-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苍翠松柏怀抱里的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破损台阶已修补,瞻仰广场上原来破损的地砖早已更换,陵园周边新安装了监控设备。一群学生正开展缅怀、祭奠、瞻仰烈士活动……”清明节前夕,遂昌县检察院干警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在遂昌县妙高山烈士陵园看到如此场景。

妙高山烈士陵园安葬有烈士116位,是该县群众缅怀、祭奠、瞻仰烈士的重要场所。烈士陵园入口设有上百级台阶,建有可容纳上千人的瞻仰广场。2022年4月6日,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程女士提供的举报线索,称清明节期间妙高山烈士陵园遭车辆攀爬驶入,造成烈士纪念设施受损,并附有现场照片。

县检察院立即对烈士陵园进行实地勘查,确认现场台阶及地砖遭车辆碾压破损二十余处。由于陵园周边未安装监控设备,为确定违法行为人,县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对现场遗留的车胎痕迹进行鉴定,比对远处道路监控中经过车辆,最终确定柳某具有重大嫌疑。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柳某最终承认其于清明节当晚曾驾车攀爬烈士陵园的事实。此外,县检察院从周边群众处了解到烈士陵园遭车辆攀爬已发生多次。

为防止此类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行为再次发生,同年6月7日,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多部门就加强烈士陵园管护、消除管理漏洞进行听证,并邀请志愿者程女士作为听证员参与讨论。当事人柳某在听证会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烈士陵园主管部门缴纳陵园修复费用4900元。

会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烈士纪念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遂昌县烈士陵园管护职责,并对破损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复。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对破损的台阶及地砖进行修补、更换,在陵园周边安装了智能监控设备及警示标志,并组织附近晨练群众成立陵园志愿巡护队。

同年7月底,县检察院还就行政机关整改成效进行调查核实,并邀请志愿者程女士作为群众代表参与监督。经评估,烈士陵园修复完毕,保护措施到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同年9月,遂昌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出台《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和尊严协作机制》,构建英烈保护监管体系,捍卫英烈荣光。五年来,遂昌县检察院共办理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修缮保护门阵国共和谈纪念碑亭革命遗址、王村口镇粟裕陵园等英烈纪念设施及零散红军墓8处。

浙公网安备 33112302000089号

浙ICP备20028491号-1 版权所有: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