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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公诉深度融合 让客观证据“开口说话”——“法医+公诉人”联合观摩评议在遂昌举行
时间:2024-09-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助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增强法医技术协助和公诉出庭能力建设, 8月29日,一场法医技术协助刑事案件起诉的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遂昌举行。活动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省检察院组织杭州、宁波、舟山、台州、湖州、衢州等地检察法医骨干代表,丽水市检察院组织全市刑事检察业务骨干代表等共计20余人参加。

活动观摩评议的是遂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诬告陷害案件。该案系一起法医技术与公诉业务深度融合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原为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因隐瞒既往受伤史,故意捏造陈旧伤系他人殴打所致新伤,被遂昌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原故意伤害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因法医提供技术支持最终解开谜团让“身份反转”。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在讯问被告人环节有的放矢、层层递进,让被告人辩解漏洞暴露无遗;在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充分运用多媒体手段,围绕诬告陷害的构成要件,合理有序、繁简有度、明确有力地分组示证和质证,有力揭示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时,法庭邀请了丽水市公安局法医作为本案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清晰地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人的伤势情况和成伤机制,解答了认定被告人伤情为陈旧伤的充分理由。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法庭调查情况,精准回应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高质量开展辩论,并在庭审最后,结合案件事实和庭审表现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法医代表和刑检业务代表在遂昌县检察院开展了庭审评议,丽水市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主持评议,遂昌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刘乔君和丽水市检察院法医蔡国清介绍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医技术协助刑事案件办理的具体经过。

参加评议的人员在对本次出庭公诉人的综合表现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围绕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侧重点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分享了自己的出庭经验方法。省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处处长、法医专家洪翔在评论时表示,“这是技术与公诉业务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技术性证据实质性审查,协作配合的非常好,让客观证据开口说话”“全案证据动态分析到位,庭审做了大量工作,把专业技术问题通俗化解决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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