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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4-09-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919日下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姜文伟就即将开展的巡察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林庆雄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远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蓝义明、邓邦平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出席会议,近五年退休的党组原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列席会议。

姜文伟指出,巡察组将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和政法系统单位特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履行专政、管理、服务等核心职能责任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高水平法治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监督检查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以及了解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姜文伟强调,巡察组将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16字方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集监督重点,明确监督路径,做到“四个紧盯”;灵活运用党的巡视工作条例赋予巡视巡察13种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把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流程,共同推进巡察有序开展。

林庆雄强调,省委部署开展的政法领域上下联动监督,既是贯彻巡视工作条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代政法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现实需要。县检察院党组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为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强化力量保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配合巡察工作联络组;把握工作节奏,提高配合联络工作效率。要严守纪律规矩,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对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挠巡察工作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严肃予以处理。巡察组要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沟通,及时通报工作安排,注意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形成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远明在表态中说,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次正风肃纪、清除积弊、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强烈的问题意识、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的执行能力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注重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院党组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责任分解、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力推进检察重点工作的动力源泉和实际行动,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县检察院进驻巡察一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2024919日—20241031日),设专门受理电话:13754277634,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专门联系信箱收信地址:古院路1号新城大厦1号楼1308室,县委第一巡察组(邮编323300);专门电子邮箱:lsscxwxc01@163.com。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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