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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献检察长到遂昌开展专题调研
时间:2024-12-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2月4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献到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就“‘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远明及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专题座谈会。


会上,易远明检察长汇报了县检察院今年的工作情况,以及在“一取消三不再”背景下如何抓好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班子成员就各自分管领域作补充汇报。听取汇报后,吕献检察长对遂昌县检察院所做的各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及明年工作思路与院班子成员进行深入交流,为打好“收官战”、谋划好明年工作指明方向:

一是要正确领会“一取消三不再”主旨要义要正确看待考核,激发检察干警活力。以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来统一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更加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推动检察管理的跑道转换和迭代升级。要正确看待数据,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有针对性地补齐弱项、做优强项。要正确看待管理,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细化优化市院出台的“最多评一次”机制,避免增加基层院和业务部门负担。踏踏实实开展自查,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模式,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处理好宏观与微观的关系。着力构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让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委会各负其责。要处理好管理与数据的关系。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用足用好用活各类数据,不断加强、改进和深化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要处理好管案与管人的关系。打通“管案”与“管人”衔接的环节,以管案促管人,以管人促管案,确保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管理。加强司法责任追究,建立容错免责、不实举报澄清等激励保护机制,既确保精准追责惩戒,也保护好办案人员积极性,为干事者担当撑腰。

三是要转变工作重心,精准服务中心大局。要用心做好“检察护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省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检察院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意见,持续深化落实市检察院出台的“检察护企”十二条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精准调研,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切实加强“检察护企”针对性。要用情做实“检护民生”,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民生热点及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加大监督办案力度。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以及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要用力融入社会治理,助力平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的作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注意梳理共性治理问题,助推系统治理。立足检察履职,通过办案服务中心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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