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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检普法||没下单却频频被扣钱!网购账号遭工友盗用后,“先用后付”成盗刷“绿色通道”
时间:2026-06-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没下单消费,却莫名被扣钱!”2026128日,遂昌市民罗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开微信,意外发现一笔某网购平台的陌生消费扣款记录。他急忙登录该网购平台,查询后更是惊出一身冷汗:竟然有数十笔非本人操作的已完成订单!罗先生当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盗用账户的人是罗先生昔日工友张三(化名)。2023年,罗先生手机故障时,工友张三热心出借手机供其使用,其间罗先生登录过某网购平台账户。手机归还后,张三意外发现在某网购平台使用“一键登录”功能可以直接登录罗先生的账户。而且罗先生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无需支付密码即可下单,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便会自动扣款。一念之差,张三心生贪念。

之后,张三频繁盗用罗先生网购账户,利用“先用后付”功能“0元下单”,收货后私自占为己有。而罗先生因绑定微信支付的银行卡未开通短信扣款提醒,平时也疏于查看微信支付记录和网购平台订单,这一疏忽,竟让张三的盗刷行为在眼皮底下持续了两年多。

202622日,张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经查,2023528日至20261月期间,张三盗用罗先生网购账号,利用“先用后付”功能累计购买商品74次,其中成功交易65次,盗刷罗先生钱款共计人民币12295.56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39日,遂昌县检察院以张三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张三犯盗窃罪,判处其刑罚。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电子支付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新的安全隐患:手机一旦丢失或被盗,“钱包”就很可能失去保护!

为更好保护“钱包”安全,请大家牢记以下几点:一是手机、账户不外借,避免支付、购物平台账户信息留存被盗用;二是要设置好足够安全的锁屏、支付密码,切勿让“一猜即中”上演;三是谨慎开通“免密支付”“先用后付”等便捷功能,小心被有心人利用;四是手机遗失后要尽快更改支付密码,解绑免密支付;五是定期核对账户账单和扣款通知,发现异常扣款第一时间报警。

检察官也特别提醒大家,切勿贪图小利盗取他人财物,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刑事处罚,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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