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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检普法|加价代拍遇到骗子? 风险提示已亮“红灯”!
时间:2026-10-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在固有印象中,网络诈骗常以“免费”“低价”为诱饵。近期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骗子利用热门数码产品一机难求的现状,以“加价代拍”为由实施诈骗,不少急于入手的消费者不幸中招。

2026年6月,大疆Pocket 4P新款相机发售,因为新品热度高、货源紧张,部分消费者想要尽快入手现货,愿意适当加价找人代拍。叶某某看到不少人在小红书App上发布加价求购信息,便起了歪心思,谎称自己能够代拍相机,实际上并未下单。为了骗取消费者信任,他从网络上下载他人的订单图片,伪装成自己的交易记录,并发送给被害人。

三名被害人着急入手相机,看到“下单成功”的图片后放下戒心,共计向叶某某转账1.2万余元。钱款到账后不久,叶某某便将三人拉黑,彻底失联。

            2026年9月11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叶某某提起公诉。遂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早有多处风险信号向被害人亮起红灯:在联络过程中,叶某某的小红书账号因有风险被平台封禁;在交易转账时,叶某某最初提供的支付宝账户因限制无法收款,只能更换其他支付宝账号收款……

           检察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广大消费者需警醒,平台弹出的风险提示、账号封禁、收款限制等,往往不是无关提示,而是系统识别到风险后发出的预警信号;选购商品尽量走官方正规渠道,不要轻信私人代拍、内部货源的说法,守住资金安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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