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具体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有政法专项编制45人,实有45人;下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有编制3人,实有3人;离退休人员21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15891446.04元。
(二)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15891446.04元,其中:上年结转746356.18元,占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45089.86元,占95.3%;
(三)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15891446.04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2976868.1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718.32元、卫生健康支出705354.60元、住房保障支出790505.00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263750.24元,占58.3%;日常公用支出1614031.62元,占10.2%;项目支出5013664.18元,占31.5%。
结转下年0元。
(四)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45089.86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145089.8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2230511.9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718.32元、卫生健康支出705354.60元、住房保障支出790505.00元。
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45089.86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161906.74元,主要是人员支出预算减少,原因是2018年有临时性奖金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45089.8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元,占0.3%;公共安全支出12230511.94元,占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718.32元,占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5354.60元,占4.7%;住房保障支出790505元,占5.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50000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9236203.9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6930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425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4555.96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9822.36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4340元,主要用于对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及残疾人保障基金等的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32366.9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72987.6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9050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77781.86元,其中:
人员经费9525014.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52767.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0000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5858.82元,下降10.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0000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7%。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来我院调研、公务接待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积极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以及金额。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000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本年没有安排车辆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3-4季度的车辆维修费用尚未支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81339.62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974177.16元,减少33.6%,主要是实行厉行节约的预算安排,控制不必要的支出,合理安排刚性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0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
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专项经费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3664.18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