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6-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具体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5、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6、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0、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91.0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26.6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2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5.39万元),占收入合计99.97%;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6万元,占收入合计0.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87万元,占76.51%;项目支出435.34万元,占23.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0.4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4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3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补政法专项资金减少5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7.2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2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509.29万元,占85.8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9万元,占6.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6.87万元,占3.8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9.18万元,占3.9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5%,主要原因是(1)政法项目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2)增加检察人员绩效补贴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93.7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7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增加检察人员绩效补贴支出;(2)增加政府考核奖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8.9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开工建设的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工程款全部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司法救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6.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3.9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9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9.1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95.39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39万元,主要原因是(1)年中追加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2)更新车辆一辆。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5.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年中追加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2)更新车辆一辆。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5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更新车辆一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数据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占41.6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8.16万元,下降32.24%,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占58.3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继续保持力行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接待文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变化。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车辆一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4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业务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继续保持力行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接待文件执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84批次,累计2,51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业务交流等支出。接待2,514人次,28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70.13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62.0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益诉讼项目及检察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益诉讼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人才保障机制,创新经费保障机制,创新环境保护机制;二是民行科办理的“中国工农红军挺近师”烈士设施破损行政公益诉讼案获“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加拿大一枝黄花”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获“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件”,成果显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第一年设立公益诉讼项目,所以在科目设置和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二是在项目绩效考核目标方面设置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该项目增加设立可持续影响方面的考核目标;二是结合18年的执行情况改进项目支出科目,使其更加合理

检察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93万元,执行数为2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我院鲁冰花工作室走进我县34所中小学,开展36场“法治进校园”宣讲课,宣讲对象2.27万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万册;二是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48期,平均每周发布3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评价的目标设置不够细致、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对该项目的绩效考核目标内容需考虑的更加全面,更具有可操作性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57.83万元,下降74.2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的计算口径出错,导致年初预算数超高无法比较。与2017年支出数相比减少2.99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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