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具体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

    二、2022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904.68万元。

(二)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1904.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5.0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财政从总量上压减支出。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4.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1904.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5.07万元,下降4.3%,主要是压缩非刚性公用经费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73.5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2.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68.48万元,占56.1%;日常公用支出150.34万元,占7.9%;项目支出685.86万元,占36.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4.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04.6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73.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38万元。

  1. 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4.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5.0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财政从总量上压减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73.54万元,占77.4%;科学技术支出122.46万元,占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9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77.01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03.38万元,占5.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037.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95.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122.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科技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32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1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81万元,主要用于对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及残疾人保障基金等的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2.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4.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3.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0.3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89万元,下降45.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来我院调研、公务接待等方面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尽量压减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辆购置指标尚未下达,暂未安排车辆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2%,主要原因是因车辆使用年限增长,2021年车辆大修情况较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34万元,增长22.1%,主要是由于2022年县财政按人均3万的标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

  1.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5.85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查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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