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12-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8日

在遂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易远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县域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山区县跨越式发展“重要窗口”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紧扣发展主题,努力当好服务大局的“护航员”

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持续发力。依法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遂昌建设。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3人,依法批准逮捕8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371人,审结360人,其中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312人。提前介入故意杀人、抢劫、涉毒等重大犯罪案件,提起公诉4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加强与县监察委办案衔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人,其中,审结并提起公诉3人,指定管辖1人。

在惩治黑恶犯罪上重拳出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7人,均提起公诉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无一改变定性。积极引导查封、扣押涉黑涉恶财产,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向法院随案移送查控财产金额476万元。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其中1条市检察院核实后已立案侦查,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条。对7件黑恶势力涉及的虚假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均再审改判。制作的1篇涉黑案件补充侦查提纲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优秀文书,办理的1起涉黑案件被评为全省刑事检察精品案例。

在保障民营经济上履职担当。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办理涉企案件10件,最大限度给予从轻从宽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3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切实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发展信心。办理的一起企业员工挪用资金案,得到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检察长带头走访企业,认真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和司法需求,架起与民营企业沟通的连心桥,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在助力疫情防控上积极作为。院领导带头,33名本地干警共同参与疫情防控,提供志愿服务180余次。深入企业查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送上防疫用品和宣传手册。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一名企业家,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所在企业为本地医疗机构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等情况,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保障疫情防控力量。该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典型案例。

二、深耕监督主业,努力当好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下苦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撤案3件9人,追诉漏犯6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发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10份,均被采纳并整改。出台《退回补充侦查指引》,强化补充侦查期间公检衔接、严格执行监督制约措施,进一步降低案-件比。协助法院开展财产刑执行案件10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加强社区服刑罪犯检察、强制医疗检察监督,解除强制医疗人员3人;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换届选举提供司法保障。

大力做强民事检察。积极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努力保障民事裁判公平公正。对发现的17件涉及虚假诉讼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获法院再审改判。办理当事人申诉案件4件,对其中3件裁判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对1件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案,以公开听证促进双方和解,仅用28天时间帮助解决困扰当事人6年之久的工伤赔偿款拖欠难题。该案获评2020年度全省民事检察专项工作典型案例。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0件,推动全县整治拆除各类违章建筑700余平方米。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建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协同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7件。联合松阳、景宁检察院出台《关于行政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加强区域协作,办理全省首件跨行政区域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联合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履职到位联合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行政执法领域府检协作监督,系全省首创。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9件,起诉5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办理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先予执行案件,获评丽水市检察公益诉讼三周年精品案例。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8件,行政机关均整改到位。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案件2件,公益诉讼重大案件9件。创成全省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针对县城盲道被非法侵占、窨井盖破损等现象,制发检察建议监督相关部门履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均已整改到位。

三、为民便民利民,努力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人”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继续擦亮“鲁冰花”品牌守护祖国花朵。以打造国家级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为目标,联合11个部门发布《遂昌县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共同体宣言》,凝聚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合力。守护校园安全,建立“检校联络员制度”,通过联络员发现1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涉案人员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录制空中法治课,通过教育局和华数数字电视点播平台,实现县域家校点播全覆盖。坚持精细化帮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团县委探索建立“1+N”观护帮教体系,成立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51人的帮教团队,为10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

双向发力化矛盾纠纷守护群众利益。以检察机关入驻县矛调中心为契机,设立12309检察服务“千村”联络站,积极开展“下沉式”检察服务,及时收集并妥善处理涉检涉法矛盾,打通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运用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积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6万元。其中,检察长带头包案,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9年的信访积案。联合团县委出台《关于未成年被救助人司法救助资金专门账户的管理办法》,破解监护人挪用司法救助金却无人监管的困境。

履职担当促社会治理守护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少捕慎诉”,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33人,不捕率28.95%,不起诉48人,不诉率13.33%。联合公安局宣传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细则》。注重提升案件质效,做好罪犯教育转化,促进认罪悔罪,用好起诉裁量权,对337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均被采纳。

民生检察践为民初心守护万家灯火以环境公益诉讼为抓手助力“天工之城”建设,督促治理恢复仙侠湖区域受污染或占用水域近300亩。与九龙山保护区共建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联合多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审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1人。积极开展“守古树、护名木”、松材线虫病防治、冬季露天焚烧秸秆防控专项监督活动,向乡镇、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份,均被采纳并整改到位;促成三株树木被省林业厅认定为名木服务精准脱贫。组织中层以上干警与37名低收入农户结对,通过每月走访了解情况、主动统筹帮扶资源等,助力脱贫攻坚。

四、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当好过硬铁军的“排头兵”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强化队伍政治、专业、廉政建设,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需求。

坚持政治铸魂不断提高站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主题党日、夜学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共组织学习50余次,2篇党建论文获全市检察机关党建论文二、三等奖。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发挥“两微一端”等阵地作用,传播检察好声音。共编发信息75篇,其中省检察院采用17篇,1篇信息被采编为领导参阅件;发布微信176篇,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报道130余篇。

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提升素能。狠抓检察业务学习。依托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浙检大讲堂等教育平台,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46人,参加检察官学院培训15次;分两批组织干警前往宁波大学开展业务素能培训。深入推进规范司法。以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严查检察司法理念是否正确、检察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等五方面工作,并制定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开展专项评查4次,评查覆盖率达15%以上,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检。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36条办法”,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贯彻“三个规定”,坚决纠治“四风”。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开展检务督查14次。持续推进执纪监督员制度建设,形成派驻纪检组、政治部、执纪监督员三位一体监督合力,消除内部监督死角。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行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坚持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每月报送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各类文书文件,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县人大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虚心接受评议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到位。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次。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13条、案件法律文书231份。

一年来,县检察院共荣获集体、个人荣誉50余项,其中,市级以上荣誉39项,“鲁冰花”青少年普法教育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院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山区县跨越式发展“重要窗口”建设的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努力,“本领恐慌”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智慧化、信息化水平不高,以数字赋能检察工作的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遂昌奋力建设山区县跨越式发展“重要窗口”、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紧扣大局发展之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紧盯我县“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总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突破口,服务保障我县经济行稳致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县委“一城五区”生产力布局、“八大战役”接续实施、“八个一”标志性发展成果打造等重要战略部署,努力为我县迈向全省26县第一梯队、全市第一阵营目标提供检察保障,全面彰显“重要窗口”的检察担当。

二、恪守司法为民之责,捍卫公平正义。推动扫黑除恶由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始终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得彻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两手硬、两战赢”,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等群体司法保护,全方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社会治理创新,推行公开听证,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成效。

三、提升法律监督之效,推进“四大检察”。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化捕诉一体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水平。做强民事检察。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以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优化生效裁判监督效果。做实行政检察。不断提升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的力度和刚性;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履职到位联合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助力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做好公益诉讼。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夯实检察队伍之基,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引导干警学深悟透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坚定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专业化要求为指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人员分类管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服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以强烈的使命担当,保持蓬勃的朝气和高昂的士气,自觉肩负起“检察窗口”建设的责任和使命,为推动遂昌高质量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打造山区县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窗口”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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