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时间:2023-07-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39 在遂昌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易远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自觉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服务大局第一使命,坚决扛起检察机关法治责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大局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8人、提起公诉429人。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聚焦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整治涉黑恶犯罪,推进行业治理,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努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委“1+3”工作主线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三大发展主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办理涉科技类等相关类型案件19件,助力县委做大做强三大发展主平台。办理的谷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案、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宽缓政策”主题精品案例坚持“谦抑审慎”司法理念,稳妥审慎办理涉企案件,针对办案发现的某不锈钢制品公司环保制度漏洞问题,依职权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最终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严惩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办理涉虚拟货币案件9件优化服务举措,出台《关于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九条意见》,并设立驻企检察工作室,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防疫战疫中展现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积极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认罪取得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29人,不起诉95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分别为27.1%和17.9%。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效能。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如办理消除燃气设施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职能部门出台规范城市道路挖掘相关文件,维护公共安全。

二、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诠释检察情怀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聚焦群众关切,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自觉在办案中践行初心使命,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守护群众用药安全,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对两问题产品要求相关部门责令药店下架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推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样检测30余批次,查处农、兽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案件3件。守护绿水青山,督促行政机关立案查处机制砂加工行业洗砂尾泥固体废物违法倾倒行为,督促清理洗砂尾泥固体废物12万余吨,督促治理恢复基本农田3.5亩。办理黄某某等4人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案,挽回生态环境资源价值损失66万余元。

聚焦诉源治理,全力解决民生诉求。出台《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联合县社会治理中心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意见》,推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共同化解。一年来,共受理信访办件63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17.7万元。继续深化员额检察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持续将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心坎,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聚焦司法保护,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7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依法相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开展帮教10人。针对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继续擦亮“鲁冰花”未检工作品牌,通过线下宣讲、线上上课等方式,深入全县各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新结对帮扶困境未成年人23人,均未发生违法犯罪或被侵害事件。“鲁冰花”未检工作室创成省级巾帼文明岗。

三、深耕主责主业,精准监督落实检察责任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质高效做优刑事检察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8人,监督撤案2人。以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全覆盖省级试点院为契机,积极探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一年来,审查起诉阶段所有案件认罪认罚过程均有(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5.7%。以驻所检察、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等为重点,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3件,其中2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引领性、示范性案例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在民事监督案件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跟进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活动领域的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优质案件4件,其中,针对1名七旬老人因工伤医药费2年未执行到位而提出的执行监督申请,依法受理并组织开展检察听证,最终促成三方当事人和解,既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又充分体现了寓监督于支持,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与情怀,相关做法得到检察日报宣传报道。积极开展虚假司法确认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1件。联合县法院、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填补人民调解监管漏洞

持续深化做实行政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2件,并积极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助推府院检联席会议召开,深化落实《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履职到位联合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府检联动,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措施等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就湖山乡长安村文化大礼堂违建事项,与相关部门、乡镇多次磋商,使相关公益项目暂缓拆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稳中求新做好公益诉讼。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针对有关文物及古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消除火灾安全隐患针对县烈士陵园多次发生相关人员驾驶车辆攀爬陵园台阶及广场造成设施破损的情况,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同时召开检察听证会,促使违法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烈士陵园修复费用,有效维护烈士尊严和荣誉。办理的诉叶某成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先予执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遂昌县仙侠湖生态环境整治案入选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攻坚克难推进数字检察。坚持把数字化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数字检察专项监督成效明显,一年来,共摸排案件线索600余条,成案24件。探索检察融合监督,创新民事赔偿未执行到位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类案监督模型,通过模型筛查出司法救助线索7条,已办理救助2件。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开展数字检察专业培训12次。“鲁冰花”未检云课堂项目正式上线,向全县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3次;公益诉讼巡检云平台上线运行,开启检察数字化巡检新模式。全力推进“三查融合”,积极摸排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共核查线索7条,移交市检察院成案1件,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四、夯实发展根基,砥砺淬炼新时代检察铁军

      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转作风、树新风,积极展现新时代遂昌检察队伍新气象、新面貌。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方式,学懂弄通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会15次,进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3次。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做好每月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和舆情管控,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促进专业素能提升。丰富培训形式,坚持每周发布学习内容,通过夜学、集中培训、学习强国等方式,组织指导干警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化人才培训,建立完善检校合作育人机制,推进各条线业务能手和优秀办案检察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组织观摩庭审、案例研判等实训活动,积极培养办案能手。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不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出台《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实施方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院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做实做细日常监管。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自省自励。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检务督察13次,持续抓实作风建设。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凝聚合力,更实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等报告工作加强代表委员、群众联络工作,积极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检务活动10余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9条,“两微一端一网”发布检察动态信息500余条,在各大媒体发表稿件80余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县检察院共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163件案事例入选级以上精品(典型)案事例。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检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助力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的理念思路还需拓宽,举措还需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监督质效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队伍建设仍有短板,整体素能与新征程检察工作发展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县奋力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的关键时期。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围绕“两个第一”目标和“三个年”“五大比拼”重点任务,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推三大发展主平台建设,为加快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精彩开启中国式现代化的遂昌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突破口,提升服务中心工作新成效。着力打造府检协作新模式。以《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履职到位联合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为契机,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构建人大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是把握中心任务,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委“三个年”“五大比拼”年度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忠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各类犯罪。继续落实服务保障三大发展主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落实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九条意见,充分发挥驻企检察工作室作用,为企业排忧解难。继续深化员额检察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了解群众法治需求,从中挖掘监督线索 

三是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紧扣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一体发展。积极创建遂检特色品牌。通过落实“检校联络员”制度等方式,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推动“鲁冰花”品牌转型升级。用好公益诉讼检察巡检云平台等载体,围绕革命遗址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河湖环境治理等重点,积极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推进“守红护绿,红绿融合”公益诉讼品牌建设。

四是持续开拓创新,积极助力社会治理。一体推进数字检察充分激发检察官主观能动性,总结办案规律,积极探索构建数字检察新模型。牢牢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要求,推动数字检察与“三查融合”同向发力、功效叠加。对内,开展“三查融合”,通过线索融合、手段融合、人员融合凝聚和放大叠加效应;对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协作机制,拓展数据共享范围,通过数据共享激活监督效能。认真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发现的社会治理监管漏洞,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等推动问题解决。狠抓精品案事例打造。围绕社会治理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培育“种子”案例,同时“借脑借力”,积极向业务能手、法律专家咨询,强化与浙师大法政学院的合作,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检察铁军。继续落实关于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深化、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全员学习培训必修课。筑牢干部监督防线,全方位、全链条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建立健全检务督察、纪检监察、案件管理部门同向发力协作互动机制,形成防控合力,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2023年,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遂昌加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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