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时间:2021-11-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现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

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111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人员都可到用工单位现场报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情况;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111220031112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1112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11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遂昌县平昌路278号);0578-818300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1年遂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驾驶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

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减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目前已经在遂昌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员报考驾驶员,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测试

考试测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项。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参加笔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技能测试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折合比例(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丽水)。“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现场报名和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领取准考证当天,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

六、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政府网”( http://www.suicha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神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遂昌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驾驶员计划表

2.遂昌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3.个人健康承诺书

4.委托书


遂昌县神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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